甘、云南等地的回人,都在当地方言的基础上,加入阿拉伯语、波斯语元素,发展出自己独有的语言,可以视为汉语的一种特殊的方言。 所以,定汉语为“通用语”的规定,对回人的影响,主要集中在新疆地区;对于陕甘、云南等地的回人,影响是有限的。 不过,当时差不多整个新疆都反了,必须在收复新疆之后,讨论“通用语”对新疆回人有多大影响,才有意义;在此之前,定汉语为“通用语”的上谕,于新疆回人,自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