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转账记录,事实清楚,被告应当全部返还。” 被告律师反驳:“恋爱期间男朋友给女朋友花钱很正常,这是赠与,只有渣男才会分手跟前女友要回恋爱花费。” 原告律师呵呵:“原告与被告在一起仅仅半年,双方都不是豪富家庭,半年间怎么也不可能花费二十多万,又不是包养。” 被告律师道:“那只能说明原告曾经爱得炙热,不然为什么总是转有特殊含义的金额给被告?” “那都是被告要求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