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一个人的权利去侵犯另一个人的权利,这不论从哪方面都说不通,人生原本很难圆满,法律做不到圆满,道德也不能。 “这么说来,情与法还是有不一致的地方,是吗?” “法理和情理的确有不一致的地方,但情理往往代表着法的价值取向,要注意的是情理不是个人感情认识,而是人的常情和事情的一般道理,更高层的意思是道德伦理,而道德伦理往往是法律的基础,比如民法中的公序良俗,便是伦理道德直接法律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