器,一手用玻璃棒轻轻击点,从秃子的心窝,一路移到他那被牢牢捆绑的右胳膊上,嘴角微翘,用嘲弄的口气道: “我不知道下面这个酷刑你撑得住不,希望你是个彻头彻尾的好汉,以便让我完成这个实验。知道吗,这种嗜血条虫最喜欢喝的就是血了,生性比山蚂蝗还要贪婪,它能钻进大公牛的皮肤底下,顺着血管缓慢游走,仅仅只是利用血液中含有的一点儿氧气,就能待在里面几个小时不出来,直到它喝够了血,才会停止前进。走到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