萧炀一案,牵连甚广,波及数千人,甚至大半个县衙机构体制内的官吏都有份参与。 李卫国本着法不责众原则,最终也只是严惩了罪魁祸首萧炀和他的一干死党们,至于其他从犯则从轻发落,或抄没家产,或处以财物罚款,或杖责以儆效尤。 至于原班公门人员,除了户房典吏吴庸,工房典吏黄亮,其他四房典吏全部被处以罚俸一年,留职听用。 但李卫国也不敢完全相信他们,至少在判处萧炀等人死刑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