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非两家公司合并,否则弊大于利。 而要是能借助联美营业和迪仕尼,各自控制两家米国最大的公共广播公司,未来自己在米国媒体方面的话语权,绝对会超过任何一个传媒大亨。 至于控股权,反而是最不需要去考虑的问题。 米国的反垄断法可不是摆设,最出名的例子,前有洛克菲勒,后有贝尔实验室被分解成7家电讯公司。 至于差点被肢解的大公司,那就更多了。 吃了几次大亏之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