促成企业A与企业B的合并,两家公司中,企业A为合并方,企业B,为被合并方。” “如果企业B反对被合并,商会可以酌情提供投资,一次投资失败,商会会介入其中,实施强制合并企业B,如果企业B仍然反对合并,商会会将其除名,直接淘汰出局,并会对企业B追回投资款项!” 听得这话,不少人脸色都是一变。 何生的意思很明显,这是在阐述弱肉强食的规则。 而这个规则,商会之中,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