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人就是彭华, 彭华当时只有二十一岁,血气方刚,敢打敢冲,在道上有“拼命三郎”之称,深得龚志超的喜爱和欣赏,便把他列为了刺杀李鸿的主力之一,彭华也沒有辜负他的期望,在“9.18”案件中,他率先冲到公路上,用枪逼停李鸿的车子,并第一个冲上去,对准副驾驶座上的李鸿开枪,枪枪命中李鸿的要害, 作案之后,他携带龚志超提供的五万元现金,逃到西南边陲一个与某国接壤的小镇,在那里潜藏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