属于糊涂官司。 其实这都是宋维扬多虑了,天府可乐的配方专利,掌握在天府可乐集团手里,跟百事可乐和合资公司没有关系,而天府可乐集团又名存实亡,属于只存在于文件上的国有资产。双方在合资的时候,天府可乐没考虑过配方的事儿,百事可乐也根本不在意,配方专利权他们自己都没搞明白——可见百事可乐根本没打算真心合作,配方专利都懒得要,甚至专利使用许可都没有。 百事可乐当然能以合资公司的名义状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