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只能是“有司”。 有司,即管理勋田的官署,如果勋田的主人要卖地,有司便按时价把地买下,之后再按规定处置。 所以,勋田其实是国有土地,所有权归朝廷,握有地契的土地所有者,实际上拥有的是使用权。 若因为各种原因,所有者要把土地变现,只能向朝廷变现。 即便各地卫所聚落到年限后,转为村落,卫所兵转为民户,但土地性质依旧不变。 这个制度,把勋田与“市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