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烈酒。尽管身上衣服穿得还算正式,浓烈的酒气却依然透过郑小月的皮肤,源源不断散发出来。 她最近喜欢上了喝酒。没办法,人活着,总要给自己找点儿事情做。郑小月在这座城市里已经找不到刺激,上个星期才干掉了一头感染体,而且还是毫无挑战性的幼生体。那是一个畏畏缩缩的老头,头发花白,肌肉纤维吃起来很硬,郑小月还是强迫自己尽量挑选口感最好的部分,用白酒下着,与廖秋两个人分食了一顿。 她越发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