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造新的居住社区安置被拆迁市民。 上海模式属于“建新城”模式,当时国家提倡这种模式,各地也就纷纷借用这种模式,非常方便通过国家的审批。但在整个九十年代,没有哪座城市有上海的财政实力,在拆除旧城之后,还有能力建设一座新城来安置被拆迁市民,往往是“拆而不建”,改“房屋还迁”的良性模式为“货币拆迁”。 自从九十年代“货币拆迁”作为“好经验”推广取代“房屋还迁”后,市民就害怕起拆迁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