啤酒瓶砸在头上的杀伤力,毕竟和刀子不能相提并论。 桑邦这混蛋是那边的人,在这里杀了警察,想办法跑回老家去就是了,这边警察也只能干瞪眼没办法。他们可都是边城人,靠着这几条街的生意吃饭,发家致富。彻底得罪了警察,今后那是别想再回来了,只能和桑邦他们一样,在道上过刀头舐血的日子,日日夜夜,提心吊胆。 关键是,他们在真正的道上没熟人,没人带啊。 难道以后就跟着桑邦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