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8章 有时光明正大的公事,也要走偏门弄小道(1)(2 / 28)

国家和社会造成重大损失的,在人民代表大会会议上,人大代表可以依法对有关部门提出质询。质询是人大代表的一项重要权利,可以发挥重要的监督工作,程度上要比询问严厉得多。人大代表对有关部门的回答不满意,可以再次依法提出质询,如果对质询多次回答不满意,甚至还有可能导致罢免案的提出。

侯卫东学的是法律专业,对此有充分的认识,闻言着急起来:“若真是启动了质询案,县里的工作就被动了。”

贾志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