几日后,湖南巡抚和湖广总督衙门联合发了一个布告:贷种一斗,熟后还二斗,另每亩收租二斗,凭田亩数贷种,数量不限,无牛者官给牛骡,每匹每年三斗。如遇战事,及时征调,平日养于民家。 另,按时交租者造下户藉田藉,许其续种,连续三年者,将此田作为该户永业田,并按每口五十亩之数,作为限额。布告一出,四乡欢悦。 …… 就在湖广、江西等地复兴形势一片大好之际,江浙,福建那边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