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方走了。 这里的‘对方’不是对方,而是慕少安给他起的代号。 之所以如此,是真名的威力太大,以慕少安法则真神的名义身份,每思索一次或者每说出口一次,都要灵魂战栗32秒。 扣除在其中所能获得的各种好处的话,这简直就是最顶级的酷刑。 他才不会这么折磨自己呢。 对方如何走的他不管,也管不着,说起来他和慕少安才是真正大赢家,嗯,慕少安是蹭了个顺风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