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并及时做出必要的反应;第四项则是承担辽镇的治安整肃,打击犯罪。 辽镇两百余年来一直是都司卫所体制,和关内的府县衙门治理体系有很大的区别,可谓是军政一体化。 故而,卫所不仅仅是驻军,更是负责本地民政和治安的机构所在。换言之,卫所军实际也承担着捕快衙役的工作。 现辽镇主力已没,剩余老弱残兵无法担负辽镇的防御任务,以及基本的军政领导。 因此在魏公公的建议下,辽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