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08章 无罪辩护(1 / 15)

第308章 无罪辩护

指针交错,三点了!

庭审现场慢慢安静下来,一位书记员走出:“旁听人员请肃静,现在宣布法庭纪律。”

“除本院因工作需要允许进入审判区的人员外,其他人员不准进入审判区。”

“未经审判长许可,不准发言,提问。”

“对哄闹、冲击法庭、侮辱、诽谤、殴打审判人员等严重扰乱法庭秩序的人,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情节较轻的予以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