救了一个跳河自杀的?陈太忠一时有点无语,北崇是鼓励见义勇为了,但是这个挽救轻生者……属于见义勇为吗? 从道理上讲,这似乎不太够见义勇为的标准,人家都想死了,你凭啥去救? 但是从危险姓上讲,这个行为真的是很危险的,拯救个服毒的,劝说个跳楼的,解救个上吊的,这都不算什么,可是跳进水里救人,弄不好就把自己的命搭进去了。 这种极度危险的救人行为,应当属于见义勇为,陈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