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星期六,伯恩哈特·戈茨离开自己曼哈顿格林尼治村的寓所,走向位于十四大街和第七大道交汇处的郊区地铁站。他40来岁,身材修长,头发呈浅黄色,他戴着浅黄色边框眼镜。
那天他穿了一件风衣,配一条牛仔裤。
在车站,他乘上开往市中心的号快车,挨着4个黑人青年坐了下来。
当时车上已经有0个人左右,但多数人都坐在车厢的另一头,以避开那几个家伙。
因为,正如后来目击者所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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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天他穿了一件风衣,配一条牛仔裤。
在车站,他乘上开往市中心的号快车,挨着4个黑人青年坐了下来。
当时车上已经有0个人左右,但多数人都坐在车厢的另一头,以避开那几个家伙。
因为,正如后来目击者所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