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代社会阶层最大的特点是将人分为“良”“贱”两种。 其中良人,从身份上又分为“官人”(或者说“衣冠户”,就是当官的,被评为孝子贤孙的等等)和“良人”,也可以从上不上税分为“不课户”(包括官人,家里没有男劳动力的等等)和“课户”(要交粮、交布,给国家免费干活的)。 而“贱人”又分为几等,最下层的是奴婢,没有任何人身财产权利,“资财畜产,不同人例”,唯一比前代略进步的是,不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