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城后,功德林监狱由两个部门(华北军区军法处和华北社会部审讯科)管辖,犯人也分为两部分:一部分是华北军区军法处关押的犯人;另一部分是审讯科管的犯人。犯人们由两个部门分别安置在东西监房内,各自管理。办公室也是一个院子分为东西两部分,各自办公。1952年,军法处搬走后,所有房屋全部移交公安部一局四处(执行处)。 1952年在“功德林”的大墙外边盖了一部分简易平房,作为监狱干部的家属住房。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