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人,这个借据,应该还在阚志彪的手上,为了慎重起见,我那个亲戚保留了复印件,这个到时候可以交给调查组的同志验证。有价证劵也是去年十二月份的事情,不过那个时候,这些证券还不值五万元,按照当时的市场价格,应该是三万元左右,我支付了现金购买这些证券,这个阚志彪也给我写了收据,也可以交给调查组的同志验证。至于说建设东路的房产,我想调查组的同志可以去调查,那处房产至今还是闲置的,无人入住。不知道调查组的同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