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百六十章 人精(3 / 17)

村民造成的健康损害负主要责任,责令长江生化公司立即停产,并作出赔偿。一审裁定,长江生化公司要付出将近六百万的赔偿费用。

玉兰市中院同时裁定,长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决策失误,在引进长江生化公司的问题上把关不严,未能尽到审核的责任,对职工村民受到有机物毒害附有连带责任,应当承担近两百万元的赔偿款项。

三次庭审,柴绍基作为长河区的法人代表,均亲自出庭进行了答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