善经营管理避免破产。 由于没有经验,也无法可依,政府当时能做的就是,把“坏企业”关停拆散,“并转”到其他效益好的企业中去。这种“杀富济贫”的做法,因其违背经济运行的客观规律,不仅对“坏企业”毫无压力更无改变的动力,又严重侵犯其他企业自主权,侵吞效益好的企业的利益,因此有人戏谑说,那个时候的企业破产实际上是破国家的产。 n省地处内陆,工业基础薄弱,企业破产改革的试点工作,到八六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