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河蟹)主专政,为了人民,要坚决打倒反(河蟹)动派!所以,他的观点第一条全错,完全与我们不符。第二就是他提出死刑没有实际的恐吓能力,这不是诡辩是什么,如果没有的话,为什么那么多嫌疑人为了不死,拼命地想办法?为什么那么多人花重金请律师?为什么大家...第三个观点,说这个事没有积极作用,我看是有的,重刑主义本身是要辩证分析的,因为这个本身一定能震慑犯罪,同第二条。第四,关于可能让人激发残暴的情绪,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