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案子的材料简单到了极点。 两个证人笔录,基本上啥用都没有;一份被侵害人笔录,是目前的有价值的孤证。 视频录像也只有20秒是有用的。再就是嫌疑人的信息,以及正在取的笔录。 不得不说,任旭他们还是有手段的,老头当时就跑了,能这么快找到人把人抓过来,能力是没得说的,也不枉白松培养这么久——至少白松是这么想的。 案卷很薄,白松不到十分钟就看完了,接着就进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