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的派出所而言,抓到协查通报上的人,怎么也是功劳一件,哪怕这不是什么大案,但是毫无疑问,有功劳总比没功劳强,所以做好交接是必然的。 而对于分管的警察局来说,这就比较坑了,一旦走正常程序,从兄弟单位接收了犯罪嫌疑人,如果再出什么问题,就是接收方的责任了——想蒙混过关都不可能,有交接记录呢。 冯君不禁再次感慨:红姐果然不愧号称社会,这一套玩得实在太溜了,根本不假思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