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世事家,君之;再世以下,主之。”意思是作为家臣,侍奉三代人,就要将其视为自己的君侯,不得背叛,四代人,则视为主人,生杀予夺都在其一句话。 利氏侍奉了若敖氏十多代人,深厚的情分不是一道国界能分开的。 然而,这是律法凌驾人情之上的秦国,偷了一片桑叶也要论盗窃罪,拾金而昧同样违法。利氏的行为,就像是在上世纪六七十年代,身在大陆,却和台湾书信不断,很容易被扣上个间谍罪的帽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