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不过我有一个癖好,但凡被我雇佣的,在雇佣书上签字,都得用其血来签,我是觉得这样更能显示雇佣者对我的忠诚,纯个人癖好,宫掌柜如果不喜欢,我也不勉强。” 对于这癖好,宫喜听好奇,不过也没有太在意,只是粗略的扫了一眼,便用玄气轻轻划破手指,用毛笔沾着血,在落款处签上了自己的名字。 随即就似怕张义反悔一般,他立刻将解毒丹丢进了嘴里。 他不怕这丹有毒,想他不过是一个小人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