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眼过了新年。 京城于1月1号开始实施暂住证制度,这是继深城在84年推出暂住证之后的第二座城市。 “凡从本市行政区域以外来京暂住人员,均应向暂住地公安派出所申报暂住登记。其中十六周岁以上(含十六岁)暂住期拟超过三个月的,必须申领《暂住证》。” 不太好办,亏得单位调过来了,有中心那边帮着处理。 这已经是1986年了,许非感慨时间流逝,过得真快啊,才七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