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审讯的技巧上,如直接告知嫌疑人一些犯罪事实,以增加嫌疑人的心理压力,让其变得焦躁。 这些事实,可以是警方已经掌握的情况,也可以经过推理得出来的,甚至可以是假定推理的结果。 这种时候,审讯者的每一个词语、每一个动作,对嫌疑人产生的效果都可能是不一样的。 又比如阻止嫌疑人的否定,击破对方的反驳等,想要达到完美的效果,也都是需要很高的技巧的。要是火候不够,很可能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