志超不是学法律的,就像他自己所说的那样,专业的事情还是要交给专业的人士来做,因此在最后的决策中,他咨询过毕文峰,罗拔臣,以及那十一位大律师的专业意见之后,这才和史密斯总裁握手签字,达成了向洛杉矶联邦银行贷款三十亿,期限六年,每年偿还五亿美金的本金,以及多少多少利息等等。 签字以后,再看天色,早已黑黢黢。 不知不觉已经到了傍晚。 既然做成了一笔大生意,洛杉矶联邦银行这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