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院对沦陷区食盐的规定,是每年每人十二斤,每月一斤,这说的是粗盐,但到了民国三十一年,就变成了每年十斤粗盐。 以苏浙皖三省三千六百多万人的需求为例子,每月应该配给食盐十八万八千六百担,可去年一年只给了九万吨,折合每月十五万担,每月的食盐供应量,为零点四一斤,半斤都不到。 日本侨民的供应,是每月十八斤食盐,注意,日本侨民的食盐配给是精盐,不是华夏老百姓吃的粗盐。 再来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