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律法岂是按舆论而判的!便是他有心想办,事涉纵火,要判死罪,还有朝中提刑司会来查阅宗卷复审,没有证据,怎么可能是那样轻易的! 此案本来简单,有人纵火掳人,已是人赃俱获,只要好生判了,便能叫上下交口称赞,谁想会突然冒出这些乱七八糟的流言。 若是被衙门审案审出来的,办案之人顺藤摸瓜,拔掉一颗大毒瘤,乃是锄奸惩恶,一切都好说,可此时坊间已经传遍,推勘官却是半点痕迹都找不出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