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 以 千 金 酬之,便是当然。” “或有人盗我千金,而吾亦以千金与之,却是何理?视与千金更无轻重,断然是行不得也!” 意思是,如果有人赠我千金,我也用千金酬谢他,但是理所当然的事情! 但如果有人偷了我千两黄金,我却还把千两黄金给他,这是什么道理? 这不等于这一千两黄金都无足轻重了?这肯定是不行的! 连在后世历史中,几乎被称为孔孟后儒家“又一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