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办案过程中与兄弟公安部门“撞车”很正常. 作为一个警察、作为一个办案单位,谁不想干出点成绩,所以上级对管辖权存在争议的案件有明确规定,要求发生争议的办案单位应当自行协商解决。 协商不成的,由其共同上级机关决定。没有共同上级机关的,比如公安和海关或税务“撞车”,则由其各自的上级机关协商解决。 本以为对方会迅速做出反应,至少会安排一位级别较高的领导过来协商。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