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摊上大事了,昨天发的那耽美条漫被安先生发现了,说要告我损坏他名誉。大家也知道男主的原型是根据安先生来画的,不过当时还不认识安先生,就没拿到肖像权。他给你们家大大两个选择——第一、私了,做他女朋友;第二、走法律程序,要告我TT,然后大概是赔偿、道歉、改人物形象,你们支持私了还是走法律程序? 笙歌的头号迷妹:‘私了是做安医生女朋友?哈哈哈我怀疑大大还没有睡醒,做梦呢,或者玩什么游戏输了,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