寒冷,故此当地人习惯于喝烈酒,以便于生热御寒。 也不知道是遗传的原因还是习惯成自然,这个塔姆从二十岁的时候,就嗜酒如命。 别人都是一天三顿饭,一顿不吃饿得慌,他是一天三顿酒,一顿不喝不舒畅。 后来全家搬到美国,那可是一个巨大家族,人口上百,资产一百几十个亿美元。 在成为家主之前,他还只在家里喝酒,成了家主以后,就经常来凯撒宫了。 开始还有来有往,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