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神圣帝国,总共有三套体系负责维持民间治安和民间纠纷。 教会审判官和高阶仲裁官、仲裁官、猎魔人等负责处理境外势力活动和宗教有关纠纷。 神圣帝国最高庭和下设的公国法庭,地方法庭与巡回法庭负责处理官司诉讼。 保民骑士官负责维护公共秩序和社会治安,保护社会公共利益,并以指导、服务、强制、惩戒等为手段维护国家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