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合并,日本四省可以合为两个。 但不宜将合并省份作为减少直接管理的省份的主要手段。 广东、广西、交趾三省合并规模就太大,久而久之必然要在省下设次级机构,那才是重复前元旧事呢。 然后,本人的建议,可以考虑将所有省份划分成十个左右的大区域,安排对应的十足左右的中央派出机构,分别负责各大区域的主要事务。 这个大区域的称呼,可以参考唐代都护府,或者直接用汉代“西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