善其身,做个不起眼的人,相安无事地度过这一生。 但如此惜命的她,却因为曾经喜欢过一个男孩子,为他献出过自己珍贵而稀有的血液…… 那是十年前,当时她和她的母亲还跟继父生活在一起,继父开了家公司,家境优越,送她上了全国最好的白金商业大学。 她上大一时,遇见了一个大二的学长,一个出身豪门世家的公子,他叫慕斯城! 他是全校最耀眼瞩目的男生,几乎走到哪都是其他男生的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