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朱书记,我认为白岚没有必要害自己,更没有必要多此一举。 如果按照您说的,她这两次的行为是自首认罪,那她大可以来公安局自首。 信中说,她不想被警方执行死刑,想要自我了结生命。 其实她可以有更简单的方法,比如自杀之前,在身旁摆放能够证明自己就是杀人凶手的物证等。 她没必要先是让一个小孩把快递丢进快递员的三轮车,第二天又找个流浪汉把信件投进书记信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