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上的需要或者为了表达自己的情感,是一定会留下某种特殊行为作为犯罪标记的。 一般来说,连环凶杀案,多数时候都是取共同之处去分析对比。 可独属于这个凶手的犯罪标记,会是次次出现的熏香吗 “白姐姐,有什么发现吗” “和单雄案基本相同,但没有花洒淋面。也不排除是模仿作案。之前的杀人手法不是已经登报了吗” “要不要查一查傅莺莺” “这是他们巡捕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