倭国租借佐渡岛于大唐,时限为五百年,租金每年一万贯。 倭国租借难波津于大唐,时限为五百年,租金每年两万贯。 难波津开辟为倭国通商口岸,由大唐驻军两千维持治安,使得诸国商贾免遭盗匪之害,而一应军事开支,则由倭国负担。 允许大唐商贾在倭国境内开采矿山,税赋等同于倭人商贾,不得擅自加赋、随意摊派。 倭国之所有港口,任由大唐水师临时停驻,不得驱逐。但有要求,当地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