义与影响。 在夏商周三代时期,是“天命”论笼罩下的民本思想,属于“天命顺民命”的类型。统治者认为君权是天命赋予的,但天命是顺从民意的,如果统治者不体恤民力,不修德政,天命就会根据民心所向转移到新君那里。 如《尚书》之《五子之歌》《汤誓》《泰誓》三篇文章,就代表了夏禹、商汤、周武三王的民本思想。 商汤在讨伐夏桀之罪的《汤誓》中说“有夏多罪,天命殛之。今尔有众,汝曰‘我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