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6章(3 / 10)

的脑子里,那完完全全就是——你把属于老子的钱给吞了!

于是按照大虞律法,凡偷窃一两银以上,砍一指,砍完为止。

凡偷窃百两以上,百两断一肢。

季昌明丢失的“全部家产”跟可见物资,笼统算作四百两,四人分摊。

官兵把人押走,明日就近押送至监牢统一行刑。

季昌明只问了官兵四人之后,官兵说待行刑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