俾斯麦与定远各八艘,预计建造时间为七年。 其中将有四艘四级铁甲舰在完工后交付荷兰海军,有两艘五级铁甲舰和两艘四级铁甲舰交付法国海军。 加上卖给倭国、奥斯曼、新印加帝国的三艘四级铁甲舰,第二次追加造舰计划就基本可以抵消此前大规模外销对大明海军所带来的实力削弱了。 同时对第十批次(1688-1695)造舰计划进行适当修整,大幅度提高主力舰的建造数量。 从原来的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