崇祯十三年(1640)七月所签署的《明荷友好通商条约》,标志着开朝已两百余年的大明帝国,终于向西方开放了国门。 绝非是后来辫子所签署的一堆不平等条约,那都是战败被逼无奈才签的,等于是被人家用舰炮轰开的国门。 这说明什么? 说明守门员不行呗~! 大明这是打赢了荷兰人,收复了东番岛南部地区,又将荷兰舰队重创之后。 对方一时半会拿不出甚子行之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