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传庭没想过从南阳城里拿银子来犒军,真若是像知县姚运熙所言,城内尚有十余万两银子的话,拿五万两犒军便足矣了。 五万两显然不够犒赏三军,但他手里还有每月三十万两的军饷,否则根本养活不了数万兵马,更别说东征西讨了。 士卒们从巷战以及摸尸得来的银子,按规矩是归个人所有的,不须要上缴。但府衙及库房里的存银,除极特殊情况外,是不准私下瓜分掉的。 再就是不准滥杀百姓,不准